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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的袁利群:应明确网络知识刑案的规则

字号:TT 2013-03-11 08:55 作者:厂商稿 来源:家电网 我要评论(0)

家电网-HEA.CN报道:越来越多的假冒侵权者从“高成本、高风险”的实体侵权模式向“低成本、低风险”的网络侵权模式转移,以低价倾销假冒产品。这严重挤压了品牌企业本应存在的电子商务和网络销售空间,甚至使得消费者使用“假冒产品”后,对品牌企业正品的质量产生疑虑,严重损害企业品牌形象。

商标是企业的重要资产,是消费者对企业产品和服务的认知基础。一个优秀民族品牌的诞生,需要企业长时间投入大量的资源来培育和塑造。

近年来,电子商务高速发展,网上销售成为新的营销模式和商业战场。由于网络具有低成本、低风险、海量性、虚拟性的特征,越来越多的假冒侵权者从“高成本、高风险”的实体侵权模式向“低成本、低风险”的网络侵权模式转移,以低价倾销假冒产品。这严重挤压了品牌企业本应存在的电子商务和网络销售空间,甚至使得消费者使用“假冒产品”后,对品牌企业正品的质量产生疑虑,严重损害企业品牌形象。

针对以上问题,正在参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美的集团董事、高级副总裁袁利群女士建议,我国政府加大对商标侵权行为的惩罚力度,提高不法商家的违法成本,保护民族品牌的健康成长。

袁利群表示,我国应该进一步明确网络知识保护刑案的证据规则。在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,要充分考虑网络侵权的实际情况,对网络销售记录进行严格查证,将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提供的网络销售记录作为证据予以认定。

(家电网® HEA.CN)

责任编辑:编辑F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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